一、高中畢業證遺失證明圖片

根據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》(2005年教育部令第21號)第三十九條規定:“畢業、結業、肄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遺失或者損壞,經本人申請,學校核實后應當出具相應的證明書。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。”
二、高中畢業證遺失證明模板
高中畢業證遺失證明
茲證明學生 ,性別 , 年 月 日出生, 省 (縣)人,身份證號 ,于 年 9 月至 年 7 月在本校高中修業期滿,成績合格,已發畢業證準予畢業, 畢業證號: 。因其個人保管不善,不慎遺失,要求證明。經學校核實,特發此證。
XX中學
年 月 日